引用:自由電子報


司法盲點更堪憂

◎ 段正明


死刑執行的問題,並不深奧難解,主要牽涉到兩個層次的問題,第一個是社會正義實現的心理問題,不管是陸正案或是白曉燕案,其實被害者家屬都是因為第一線的司法偵查完全失去嚇阻和預防的功能,而第二線的刑事審判與證據又拖延過久,所以導致被害人的受傷的情感難以平復,再加上被害者處於孤立而只能靠自己的臆測去想定加害者的可恨,因此就會把對於加害者的報復心態變為支持死刑的激情,但若是仔細去想,就會發現問題是台灣這個司法階級封閉體系,並未給予被害者應有的保護,被害者難以在司法中得到心情的平復,而法和平性自然也難以求得。


第二個層次其實就是警察機關根本性改變的問題,刑警辦案在我國永遠處於突破心防,媒體為了求得收視率,也從不尊重被害者或犯罪嫌疑人的名譽,一幕一幕的被害者傷心落淚哀痛欲絕的畫面重複著出現,自然加深社會對於犯嫌的仇視。而刑事警察不受重視,一般警察對於法醫及科學鑑識和現場重建基本常識的欠缺,加上濫情而毫無法律概念的本土劇集的推波助瀾,也只是讓被害者報復的心態更加嚴重,但對於事實真相的獲取卻毫無助益,這種盲目而濫情的不正義才是台灣司法的最大盲點,蘇建和案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或許對於被害者的照護以及被害者訴訟參與角色的加重,以及司法警察素質的提升及科學鑑識辦案的加強,比死刑廢除與否更應值得吾人慎思!(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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