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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純看這個電影,並沒有什麼太多的感覺,但是如果知道它背後的故事那感覺就大不同了。
籌拍這部電影時,葛雷哥萊畢克 (Gregory Peck) 時年三十六歲,已經是名滿天下的大明星,而奧黛麗赫本 (Audrey Hepburn) 只有二十三歲,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女孩。
她是他的影迷,第一次見他,她激動得說不出話來。他也如此。第一眼,他愛上她。
當電影拍完,製片方將主演人的名字先寫他時,他拒絕了,他說,先寫她。因為他知道,電影一公映,她就不再是那個默默無聞的女孩了。果然,電影公映,她一舉成名天下知。當年就獲得奧斯卡最佳女主角。
而她的愛,卻不能說。她愛上他,而他卻是有家庭的,儘管婚姻已到盡頭。
後來,她嫁給了導演,他參加了她的婚禮,並送給她一枚蝴蝶胸針。
再後來,他離了婚,又結婚;再後來,她也離了婚又結婚,始終無法交集。四十年中,光陰無數,只有那蝴蝶胸針始終陪伴她。
一九九三年,赫本離開人世。葬禮上,他來了,來看她最後一眼。她躺在花叢中,在他眼裡,人如當初一般美麗。他吻著她額,終於說,你是我一生最愛的女人。這句話,她等了一生。
十年後,拍賣會上,義賣她的物品。白髮蒼蒼的他來了,只為那枚蝴蝶胸針。他買下了它。半生的光陰裡,他沒有告訴她,這不是普通的禮物,是他祖母的家傳。
幾十天后,他去世了,握著胸針,和他一生的愛戀。
[註] 本文章取材自下列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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