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奇領袖專訪 先注意他提到的給年輕人的建議  投身公益事業

更想知道他如呵看待這個作假帳的問題

因為就我道聽塗說以及工作的經驗

除肥工作不涉及金錢 純技術 或許可以把持自己

其他工作 包括公益團體  不作假帳都很難

 


 

馬雨沛:這是從不同的角度、不同觀點來解釋、支持每一個人應當有的權益。不過我想這網友隱藏了一個概念。像最近有個調查:如果公司要求職員作假帳的情形下,會有多少人願意?

陳長文:聽說還蠻高的。 馬雨沛:對,答案是1/4。所以在專業的判斷下,什麼情況下會違悖了專業?
(主持人:馬雨沛,前新聞主播,現任教於淡江大學傳播系)



訪談記錄



陳長文:這問題與其是說專業,倒不如是說,如果今天老闆要你做假帳,你會不會做?有些年輕的孩子說我會,這個答案當然有點令人驚疑。這個跟事實如何,我覺得很難說,不過我相信是不會太離譜。有很多年輕人,在做選擇的時候,他囿於很多緣故,為了工作吧,做了一個連自己都覺得不該做的選擇,比如說為老闆作假帳。或者是我們最近看到的案子裡頭,有些政府官員會因為老闆要求他報假帳,結果他報了假帳。

在這種狀況之下,我覺得是對年輕人的一個考驗。出入職場的年輕人,當面對這種困難,自己良知上覺得不該作,專業知識覺得不該做,你要作還是不作?你只有兩種選擇。做了,可以留在職位上、可能加薪,不作,可能會炒魷魚。這件事情我沒有答案。但我只能對年輕人說,如果你有選擇,你應當避免作一件你自己認為不恰當的事情。當你一旦做了,你就會繼續做下去。你就會忘記了你應該要怎麼辦。

我記得美國文學家Frost曾說過,一條你沒走過的路,the road not taken。來到十字路口,你要向左轉還是右轉。一條路最容易走的路,可能不是一條最正當的路;另一條路比較難走,你是不是要走這條路。

(節略)

馬雨沛:我們剛剛談的可能是作假帳、是會計,但同樣可以延伸到法律人、或所有專業的人身上。

陳長文:沒錯,不過我剛剛提到重點就是,除非法律人跟當事人一起去做假,不然法律人在另一角度上,當然不能作假,但他若是代表原告,他當然必須為原告的利益辯護。只是說,是不是能辯護到一個程度,把黑說成白的,而不讓對方律師或法官找到毛病,我的答案幾乎是不可能的,律師不太可能把黑的變成白,但律師確實會替當事人求得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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