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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漸覺得去當老師也是傻瓜, 學生可以無法無天 , 老師面對30多個孩子, 一不小心愛之深責知切, 採取一下非常手段就被放上媒體公審 難怪聰明的老師先明哲保身  反正是別人的孩子


教育啊教育 往何處去


                                               


前年吧, 新聞報導,少女小潔在寄養家庭寄養期間懷孕,母親要追究社工員之責任,讓我們這些經參與社會工作者相當心寒與洩氣。如果寄養家庭與社工都盡到責任,只是因為孩子一時的過失就被懲戒,還會有多少熱心人士願意再投入這樣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上。


沒幾天,又一小男孩被社工單位帶去保護安置,孩子整片屁股紅腫,充滿驚恐,單親的媽媽仍然堅持自己沒有施暴,只是打了三、四下。她自己表示一個人要扶養四個小孩,非常辛苦,卻堅持要社工把孩子還給她。這些家暴的當事人父母常常不知道自己把孩子強留在身邊,只是對孩子造成更大的傷害。


所有被社會局保護或安置的孩子,在安置當時必然有他的家庭困境,如這位懷孕的小潔,當初就是無法跟母親相處,也主動向社工單位強烈求助,經過評估諮詢才採取安置措施。如果孩子沒有被安置,也許激烈親子衝突已經不知道把孩子逼到何處。今天孩子雖然犯了錯,至少知道認錯,也知道對不起母親及寄養家庭,而沒有賭氣,把責任推到長輩或寄養家庭。可見孩子的成長與轉變。


社會福利服務機構一方面要保護及照顧弱勢的個案,一方面要對抗案主的施暴者或強勢的對抗者,還得常常擔心,稍有程序疏失可能要負法律責任。如果不是有天生悲憫的胸懷,又有足夠的專業能力,怎麼做得下去?「有功無賞,打破要賠」,只有傻瓜才會去從事社會工作。


希望相關單位在審理或檢討社工的懲戒時,能考量個案寄養前後之情況,以及相關人員付出之心血。也寄望少女小潔的媽媽或其他施暴的父母,能感謝上天的美意和大家的善意與努力。要把握社工提供的資源,親子一起成長。把追究責任的事交相關單位,把自己的心力拿來照顧教養孩子,建立和協的親子關係。孩子的品性人格之教養比才藝成就更重要。


當律師,如果幫大公司打贏官司,動則數百萬數千萬的收入。從事慈善事業,社會福利工作的人,當你拯救了一個個案、一個家庭,既不能張揚,更無利可圖,還得時時面對相當的威脅。幸好我國相關法令已較以往完備一些,能有公權力和團隊的支持。許多任職宗教團體的社工人員更有老天的護佑,大家都義無反顧,自願繼續當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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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麗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